课程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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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课根据 创世记19:1-29)

亚伯拉罕知道侄儿罗得携家眷搬到所多玛是个非常错误的决定。约旦河下游山谷中的城市虽然全都美丽而富饶,同时也极其腐败堕落。“所多玛人在耶和华面前罪大恶极。”(创世记13:13)最终,上帝决定毁灭这些居民“行可憎之事”的城市,但祂先派了两位天使去所多玛营救罗得及其家人。

进城之前,天使装扮为远道而来的步行者。罗得看到两位英俊的陌生男子刚刚步入城门,深知邪恶的所多玛城街道上极不安全,赶紧上前力邀客人到自己家中留宿,可惜却仍未逃过恶者的眼目。当晚,众暴徒聚集到罗得门前,逼他交出客人供他们肆意玷污,不论罗得怎样良言相劝,始终无济于事,他们反而恶魔般地变本加厉,甚至开始威胁罗得。紧要关头,显明真实身份的天使先把罗得拉进屋里避险,随后击打门外发疯的暴徒,使他们眼目失明,找不到方向。

第二天一早,两位天使提醒罗得一家:“‘逃命吧!不可回头看,……要往山上逃跑,免得你被剿灭。’……当时,耶和华将硫磺与火,从天上耶和华那里,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。”(创世记19:17,24)只有罗得和两个未出嫁的女儿幸免于难。他的妻子没有听从天使的劝告,留恋地回望所多玛城,结果变成了一根盐柱。圣经告诉我们,到末时,世界的堕落及其将遭受的刑罚,都会像所多玛一样!


1、圣经中哪两个城市可作为恶人遭毁灭的鉴戒?

又判定所多玛,蛾摩拉,将二城倾覆,焚烧成灰,作为后世不敬虔人的鉴戒。”(彼得后书2:6)

注释:上帝用永火毁灭了这两座城市——这火正是将来要毁灭一切恶者的硫磺之火。

2、恶者何时会被地狱之火毁灭?

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。”(约翰福音12:48)

主知道……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,等候审判的日子。”(直译为:主知道如何……留不义的人直到审判的日子,再施刑罚。)(彼得后书2:9)

世界的末了也要如此。人子要差遣使者,把一切……作恶的,从祂国里挑出来,丢在火炉里。”(马太福音13:40-42)

注释:以上经文清楚地指出,恶人并非在死后立即被投入硫磺火湖,而是要等到世界末了的审判大日,才会被扔进去。显然,这意味着此时此刻并没有任何人在地狱里受苦。无论是谁,在他的案件未得到终审判决之前,都不应预先受到惩罚,否则何谈公正。人们得奖赏或是受惩罚,总要等到耶稣第二次降临(即审判结束后),决非在此之前。(启示录22:12)

3、既然已死的恶人此刻不在地狱里,他们在哪儿?

时候要到,凡在坟墓里的,都要听见祂的声音,就出来。行善的复活得生,作恶的复活定罪。”(约翰福音5:28-29)

就是恶人在祸患的日子得存留……然而他要被抬到茔地,并有人看守坟墓。”(约伯记21:30, 32)

注释:圣经明确描述,死去的恶人都会留在坟墓,直等到末日才复活。那时,恶人听到耶稣的声音,就从坟墓(注意:不是地狱)中走出来。

4、罪的工价或刑罚是什么?

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;惟有上帝的恩赐,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,乃是永生。”(罗马书6:23)    

注释:罪的刑罚并不是在地狱之火中永远地活着,而是活的对立面——死亡。我们都要经历第一次死亡,(希伯来书9:27)但经上记着说,恶人会在硫磺火湖中经历第二次的死。(启示录21:8)所有人都会从第一次的死中复活,义人复活得生,恶人复活定罪。但第二次的死是最终的结局,不会再有复活。此外,如果罪的刑罚是在地狱之火中遭受永远的折磨(而不是死),那么耶稣并没有替进入天国的人付清赎价。

5、所有世人都必须面临哪两种选择?

叫一切信祂的,不至灭亡,反得永生。”(约翰福音3:16)

注释:在圣经中找不到“地狱边缘“和“炼狱”之类的概念。圣经教导,人只能有两种选择——永生或永死。(申命记30:15)

6、地狱之火中的恶人将如何?

还有片时,恶人要归于无有……恶人却要灭亡……要如烟消灭。”(诗篇37:10,20)

那日临近,势如烧着的火炉,凡……行恶的必如碎秸,在那日必被烧尽……你们必践踏恶人……他们必如灰尘在你们脚掌之下。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。”(玛拉基书4:1,3)  

注释:恶人要在地狱中化为乌有,只剩下灰烬。

7、地狱之火会降在哪里?

他们上来遍满了全地,围住圣徒的营……就有火从天降下,烧灭了他们。”(启示录20:9)

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,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烧尽了。”(彼得后书3:10)

注释:地狱之火将会降在地球上,因为这火要洁净全地。

8、魔鬼能控制地狱之火吗?

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。”(启示录20:10)

注释:不能!魔鬼丝毫没有掌控地狱之火的能力,相反,他自己也将被投入火中,并最终被烧成“地上的炉灰。”上帝论到撒但说,“不再存留于世,直到永远。”(以西结书28:18,19)

9、地狱之火永不熄灭吗?

这火并非可烤的炭火,也不是可以坐在其前的火。”(以赛亚书47:14)

注释:当地球上的罪人连同他们一切的罪恶、污秽统统被毁灭后,这火就会熄灭。它绝不会在无尽的岁月中永久地燃烧下去。若有罪人永远在地狱中受折磨,罪便不可能真正地被除净。上帝的计划乃是要把罪与世界隔离开,并将其彻底除灭,而不是让它永远存留受刑。启示录21章5节,经上说:“看哪,我将一切都更新了。”

10、灵魂和肉体都要灭在地狱之中吗?

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,不要怕他们;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,正要怕祂。”(马太福音10:28)

注释:许多人相信灵魂永远不死,但上帝两次提到,“犯罪的灵魂,他必死亡。”(以西结书18:4,20,KJV直译)因此,照圣经而言,恶人的灵魂(即生命)和身体,将被一同毁灭在地狱之火中。

[译者注:以上两处经文中谈到的灵魂(soul)一词,特指“生命”(life)或“人本身”(self person)。

11、地狱之火是为谁点燃的?

你们这被咒诅的人,离开我,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!”(马太福音25:41)

注释:这场火的目的是为烧灭撒但、恶天使以及一切的罪恶。如果人抱着罪不放,就必与罪一同灭亡,因为罪若不被除尽,势必将再次污染宇宙。

12、圣经如何论及上帝对恶人的毁灭?

耶和华……作成祂的工,就是非常的工;成就祂的事,就是奇异的事。”(以赛亚书28:21)

注释:上帝本不忍心毁灭祂所爱的人。“主……不愿有一人沉沦,乃愿人人都悔改。”(彼得后书3:9)上帝不断地呼唤百姓,“你们转回、转回吧!离开恶道,何必死亡呢?”(以西结书33:11)毁灭恶人决非上帝的本意,因此地狱之火被称为“奇异的事”。上帝只渴望救拔人,并且不惜一切代价。每一个恶者在最终被毁灭之前,都会承认上帝的公平与公义。(罗马书14:11)

13、圣经中“不灭的火”是指这火永远不会熄灭吗?

祂……要扬净祂的场,把麦子收在仓里,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。”(马太福音3:12)

注释:不是!“不灭的火”中“不灭”是指火无法被扑灭。然而,当一切都烧尽之后,它就会熄灭。例如,耶利米书17章27节曾警告上帝的百姓如若背信弃义,耶路撒冷之火将被点燃,那火“不能(被)熄灭。”这则预言已经应验:“迦勒底人焚烧上帝的殿,拆毁耶路撒冷的城墙,用火烧了城里的宫殿,……这就应验耶和华藉耶利米口所说的话。”(历代志下36:19,21)这火出于上帝,且无法扑灭,必要待其烧尽一切,才会自然停熄。如今这火早已了无踪影,但圣经仍称之为“不灭的火”。

14、“永火”所指的不是“永远燃烧”吗?

又如所多玛、蛾摩拉……就受永火的刑罚,作为鉴戒。”(犹大书7)

注释:必须以经解经。从本节经文不难看出,毁灭所多玛和蛾摩拉的“永火”象征着地狱之火,但今天,这两座城市早已不再燃烧,只是化为灰烬。(彼得后书2:6)这就是“永火”的作用和意义,它终会熄灭,但其后果却是永恒而不可更改的。(附录“财主和拉撒路”)

15、启示录20章10节记载,恶人将昼夜受痛苦“直到永永远远”,这不是指永无止境吗?

地的门将我永远关住。”(约拿书2:6)

注释:约拿在大鱼腹中三天三夜,(约拿书1:17)他却说自己被“永远”关住。显然,鱼腹中的感觉真像是“永远”那么久!启示录20章10节被译为“永远”的希腊文单词“aion”,是英文eon的词源,通常表示不确定的时间期限,或指有限的漫长岁月,或指无限的永世。圣经中有56个“永远”都是指已经结束的事情。例如,以“永远”代表某位忠仆的一生;(出埃及记21:6)又如,以“永远”指十代人。(申命记23:3)若对于人,“永远”往往意味着“终身”。(撒母耳记上1:22,28)

16、罪和罪人被毁灭之后,耶稣要为祂的子民做什么?

但我们照祂的应许,盼望新天新地,有义居在其中。”(彼得后书3:13)

帝要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,不再有死亡,也不再有悲哀、哭号、疼痛,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。”(启示录21:4)    

注释:在被烈火炼净的地球,上帝要在灰烬之上创造新天新地。祂应许所有的生灵都将在永恒的岁月里享有喜乐、平安、以及言语无法形容的幸福,罪和罪人将会彻底消失。

17、罪是否会再次萌芽、肆虐?

灾难不再兴起。”(那鸿书1:9)

注释:不会!这一应许非常明确,罪恶永远不会再次兴起。

“看哪,我造新天新地,从前的事不再被记念,也不再追想。”(以赛亚书65:17)

18、约伯问了什么发人深省的问题?

必死的人岂能比上帝公义吗?”(约伯记4:17)

注释:假如你的儿子冷酷地杀了人,你觉得他应该受罚吗?很可能会。但是,你会把他活活扔进火里受焚身之痛,哪怕只有一天吗?当然不会。没有父母能忍受这种方式,慈爱的主也决不能忍受看着自己的孩子被如此折磨,那无疑比最残酷的战争更令人胆寒!上帝怎可能是那样的父?绝对不是!让恶人永远受苦的地狱,与上帝慈爱和公义的品格截然对立,祂决不能容忍这种情形。


本课提供补充信息以供深入研究

财主和拉撒路

许多人试图用财主和拉撒路的比喻,来证明人死后立刻升天或下地狱。但这绝不是耶稣讲这个故事的真实意图。耶稣所说的“地狱”一词用的是“hades”——那是希腊神话中折磨人的地方。

当时所有在场听到这故事的犹太人,都非常明白耶稣是借着众所周知的神话来作比喻,以阐明某一要点。仔细研究路加福音16章19至31节,很快就能发现,这里充满了象征意义,耶稣从未让人按字面理解。

例如,所有得救之人都会进到亚伯拉罕的怀中吗?不会。

天国里的人能和地狱里的人交谈吗?不能。

仅仅一滴水能为在地狱里被焚烧之人的舌头降温吗?不能。

亚伯拉罕是否有权决定谁得救、谁沉沦?没有。

同样,不能以这个比喻推论:凡在世界末了最后的审判之前死去的人,死后马上就升天或下地狱。约翰福音12章48节记载:“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。”

那么,这个比喻是什么意思?财主象征犹太民族,他们享受着圣经真理的盛宴,而门口的乞丐——外邦人——极其渴慕真道。耶稣在比喻的结尾说:“若不听从摩西和先知的话,就是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,他们也是不听劝。”(路加福音16:31)的确如此,耶稣后来确使一位名叫拉撒路的人从死里复活,而大多数犹太领袖仍不相信祂就是弥赛亚。(约翰福音12:9-1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