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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在头一次复活有份的有福了、圣洁了,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。他们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,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”(启示录20:6) 溺水者在惊慌时往往会死死抓住施救者,形成所谓的“死亡抓握”。这种剧烈的本能反应可能导致双双溺亡。因此常常建议施救者等待安全时机再实施救援。 对基督徒而言,“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”,因他们并非紧紧抓住撒但或自我为拯救者,而是倚靠那掌管坟墓的基督。“上帝必救赎我的灵魂脱离阴间的权柄”(诗49:15)。耶稣曾对约翰说: “[我]是那存活的。我曾死过,现在又活了,直活到永永远远,并且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"(启1:18)。 除非耶稣降临,否则人人都将一死:“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,照样,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”(林前15:22)。“按着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后且有审判”(来9:27)。同样真实的是,凡死去的人都将复活,但并非所有人都能复活得生命。许多人将面临复活定罪(约5:28,29),继而承受“第二次的死”,即永无翻转的终极灭亡。 但义人“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,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”(启20:6)。上帝的子民被称为“祭司”并非新事:耶和华曾晓谕以色列人:“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,为圣洁的国民”(出19:6)。耶稣屡次称祂的教会为国,而成为上帝国度的子民就意味着承担祭司职分。当人接受基督为君王时,便成为天国政权的仆人。 祭司向主献祭,作为耶稣的门徒,我们也献上属灵祭物:“你们来到主面前,也就像活石,被建造成为灵宫,作圣洁的祭司,藉着耶稣基督奉献上帝所悦纳的灵祭”(彼前2:5)。 一同祷告: 亲爱的耶稣,感谢祢紧紧握住我,使我免于第二次的死。 深入研究: 马太福音10:28;哥林多前书15:52-55;彼得前书2: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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