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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惊人的事实:使徒保罗在35年的传道旅程中,足迹遍及土耳其、希腊和罗马,当然,还包括以色列和巴勒斯坦地区。他有时乘船出行(曾三次遭遇海难!),有时则徒步前行。在五次宣教旅程中,保罗共行走了约13,000英里(约 2.09万公里)。 当保罗写信给加拉太的信徒时,他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们,若有人——哪怕是他自己或天使——试图传另一种福音给他们,那人就该受“咒诅”。这话的语气非常强烈,因为保罗必须唤醒他们的注意。他曾教导他们,唯独因信靠基督才能得救,但有人却向加拉太人传讲截然不同的信息,声称他们还需做某些特定的事情方能得救。 保罗提醒他们,他所传的福音并非自己编造出来的,也不是从任何人那里学来或领受的。他说:“福音……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。”(加1:12)在保罗悔改之后,是耶稣亲自将这福音启示给了他。 福音只有一个。其核心是耶稣基督和祂的牺牲,我们藉着信靠祂,得以与上帝和好。我们无法做任何事来赚取祂白白赐给我们的救恩。 核心经文: “但无论是我们,是天上来的使者,若传福音给你们,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,他就应当被咒诅。……弟兄们,我告诉你们,我素来所传的福音,不是出于人的意思,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,也不是人教导我的,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。”(加1:8,11-1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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