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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惊人的事实:法国政治家费迪南·弗洛孔曾将《法国民法典》改编成诗歌,使这部法典更容易为民众所理解。 法国大革命带来了14000条新的立法。1804年,拿破仑根据这些新法令和法国原有的旧法律,制定了《拿破仑法典》。随后,他又于1806年颁布了《民事诉讼法典》,1807年颁布《商法典》,1808年颁布《刑法典》和《刑事诉讼法典》,1810年颁布《刑法典》——这些法典统称为《法国民法典》。 作家兼编辑费迪南·弗洛孔于1848年进入政界。次年竞选连任失败后,他重操旧业,从事编辑和售书的工作,但由于继续从事政治活动,而遭到法国政府的软禁。这位民主派文人最终在贫困、近乎失明和满怀痛苦中离世。 尽管弗洛孔的政治生涯十分短暂,但他精通法律,也显然深谙文字之道。据说,他将包含22892条条款、法规、修正案和注释的《法国民法典》,改编成了一首长达17万字的诗,而且韵律和格律堪称完美。 早在弗洛孔之前,另一部“律法之诗”就已写成。犹太人被掳归回后,重建了圣殿。他们编纂了《诗篇》——有旧诗,也有新作——用以在圣殿中吟唱。其中一首新诗,即诗篇119篇,以22个希伯来字母为结构,每个字母对应8节经文。例如,第1至8节都以希伯来字母表的第一个字母 Aleph(א)开头;第9至16节都以第二个字母 Beth(ב)开头;第17至24节则都以第三个字母开头,如此类推。 除了这种字母诗的结构之外,诗篇119篇还反复使用8个词来指代上帝的律法:话、言语、律例、典章、律法、命令、训词和法度。诗篇119篇高举上帝奇妙的律法,从而彰显了上帝的品格。请你亲自研读这篇诗歌,看上帝的律法是何等完全、公义并充满慈爱。 核心经文: “你们要尝尝主恩的滋味,便知道祂是美善;投靠祂的人有福了!”(诗34:8)“我因祢公义的典章,半夜必起来称谢祢。”(诗119:6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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