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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惊人的事实:1961年,21岁的民权运动活动家约翰·刘易斯(John Lewis)在南卡罗来纳州的罗克希尔下了一辆公共汽车。当他走进“白人专用”候车室时,突然遭到一位名叫埃尔温·威尔逊的白人青年袭击,并被打得满身是血。多年后,两人再次相见,威尔逊为自己当年的行为道歉。路易斯回应道:“我原谅你。我对你没有任何怨恨、苦毒或恶意。” 美国民权运动时期的南方社会充斥着爆炸性的紧张气氛。随着种族平等运动的继续推进,非暴力示威常遭遇暴力甚至死亡的威胁。后来成为了参议员的约翰·刘易斯年轻时多次遭遇野蛮的袭击,但上述这次事件却得以和解与宽恕收场。威尔逊道歉时,表示自己已信靠上帝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;刘易斯称这是彰显恩典与宽恕的时刻,正体现了这场斗争的意义所在。 在马太福音中,耶稣向门徒讲述了一个忘恩负义之仆人的比喻:那仆人被主人免去巨债后,却揪住欠他一些小钱的同伴不放,并要将其下到狱中。于是愤怒的主人将恶仆重新关押起来。耶稣告诫门徒说:“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。”(太18:35) 约翰·刘易斯做出了那个艰难的选择。他没有因自己遭受不公而怀怨在心,而是选择从心底里宽恕对方。我们或许从未经历暴力的攻击,但多数人都曾在某种程度上受过伤害。我们是否愿意选择原谅呢? 核心经文: “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,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。”(太18: 3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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