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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徒应当完全吗?(下)
  道格·巴契勒 牧师       2019-04-03       54

一个奇妙真相:水黾是一种奇妙的昆虫,能够在水面上行走。这种昆虫主要分布于北半球的池塘、湖泊、溪流,甚至海洋中。在水黾脚部的末端,长有成千上万根极其微小的绒毛,这些绒毛能锁住空气,使它们在水面上浮起。水黾的浮力极强,甚至能承受自身体重的15倍!

像水黾一样,门徒彼得也曾行在水面上。当他回应救主的邀请时:“就从船上下去,在水面上走,要到耶稣那里去。”(太14:29)这生动地展现了上帝在我们属灵生命中所能成就的事,祂能使我们胜过罪,而不是任由罪将我们拖入深渊。

然而,一个令人遗憾的事实是,基督徒往往会一再地犯同样的错误,反复陷入相同的罪中,但这并不意味着上帝已经离弃我们。许多学者认为,抹大拉的马利亚也经历了同样的挣扎:“还有被恶鬼所附、被疾病所累、已经治好的几个妇女,内中有称为抹大拉的马利亚,曾有七个鬼从她身上赶出来。”(路8:2)

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耶稣一次性从她身上赶出了七个鬼;也可以理解为马利亚七次重蹈覆辙,而耶稣每次都饶恕了她。“因为义人虽七次跌倒,仍必兴起,恶人却被祸患倾倒。”(箴24:16)“你六次遭难,祂必救你;就是七次,灾祸也无法害你。”(伯5:19)

如果你像马利亚一样,发现自己多次为同样的罪悔改,请不要灰心。

毕竟,我们知道耶稣曾说:“你们要谨慎。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,就劝戒他;他若懊悔,就饶恕他。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,又七次回转,说,‘我懊悔了’,你总要饶恕他。”(路17:3-4)

请注意,数字“七”常与上帝的宽容与怜悯有关:“那时彼得进前来,对耶稣说:‘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当饶恕他几次呢?到七次可以吗?’耶稣说:‘我对你说:不是到七次,乃是到七十个七次。’”(太18:21-22)

如果上帝吩咐我们,一天内要彼此饶恕七次,或是七十个七次,那么,祂对我们的饶恕岂会比这更少吗?当然不会,只要我们真诚悔改,祂必赦免我们!

然而,我们也面临另一种危险,我们可能会滥用祂的恩典,轻看祂的赦免,以至使自己的心渐渐刚硬,最终丧失对罪的认知,也失去对罪的厌恶。

“我们得知真道以后,若故意犯罪,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。”(来10:26)

“这样,怎么说呢?我们可以仍在罪中,叫恩典显多吗?断乎不可!”(罗6:1-2)

治死自我,并活出基督的生命,这需要付出真实的努力。圣经说,我们要争战、摔跤、奔跑、打仗。这被称为“那美好的仗”。

我们必须竭力信靠上帝为我们所定的计划和旨意,而不是信靠自己的欲望和计划。我们也必须竭力亲近耶稣。当马利亚在耶稣身边时,就远离了罪。“凡住在祂里面的,就不犯罪。”(约壹3:6)

基督徒必跟随基督

归根结底,耶稣降世,主要有三个原因。

第一,是向我们显明父。(约14:9-10)

第二,是为了代替我们、为我们的罪而死。(林前15:3;约壹4:10)

第三,是为我们树立一个得胜的榜样。

请注意,圣经邀请我们以怎样的方式效法耶稣:

“父怎样差遣了我,我也照样差遣你们。”(约20:21)

“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,给你们留下榜样,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。”(彼前2:21)

“我给你们作了榜样,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。”(约13:15)

“彼此包容,彼此饶恕;主怎样饶恕了你们,你们也要怎样饶恕人。”(西3:13)

“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,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;我怎样爱你们,你们也要怎样相爱。”(约13:34)

正如耶稣被差遣,我们也是奉差遣的,受命要照着祂所行的去行,照着祂所做的去做,照着祂饶恕的样式去饶恕,也照着祂爱的样式去爱!

鉴于此,一个自称是基督徒的人,为何会抗拒“我们被呼召要成为圣洁、有爱心,并且像祂一样完全”的真理呢?

再次重申,这并不是说,我已经完全了。我们永远无法在一切意义上完全得像耶稣一样,因为祂过的是无罪的生活,而我们每个人都曾犯过罪,身上都有着罪的烙印。但每一个基督徒都应当竭力效法我们那位完全的救主。

耶稣已经为我们留下了祂完全的榜样。一旦我们说“上帝无法保守我们不犯罪”,我们便是将荣耀归给了撒但。本质上,当我们说,上帝不能帮助我们不犯罪时。我们其实是在说:“撒但有能力引诱我犯罪,但耶稣却没有能力使我不犯罪。”然而圣经告诉我们:“那在你们里面的,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。”(约壹4:4)

一个试图为自己的罪辩解的人,也是在否定自己的称义。耶稣降世的核心使命,就是要救我们脱离罪的刑罚与权势。

“犯罪的是属魔鬼,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。上帝的儿子显现出来,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。”(约壹3:8)

魔鬼的工作,就是引诱我们犯罪,但耶稣来,乃是要打破捆绑我们的罪的枷锁,释放被掳的人。(赛61:1)

始终如一的顺服

仔细想想,你会发现,每个人都会偶尔地顺服上帝——至少在睡觉的时候是这样的。但主所寻找的,是一群能始终如一地顺服祂的人。正因如此,祂对摩西说:“惟愿他们存这样的心敬畏我,常(always)遵守我的一切诫命,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永远得福。”(申5:29)

请注意,主要求我们常常遵守祂的一切诫命,“常遵守”的原文是“终日遵守”。这并非是为了使我们痛苦,而是为了使我们和我们的子孙,永远蒙福!

大流士王对刚被扔进狮子坑的但以理说:“你所常侍奉的上帝,祂必救你。”(但6:16)请记住,那些始终如一顺服上帝的人,往往是最不认为自己已经完全顺从的人。

事实上,对于任何自称完全的人,我都会极其警惕。当但以理见异象时,他说:“我的面貌在我里面变为朽坏。”(10:8 KJV直译)。尽管他一生始终顺服上帝,但他仍然承认自己是个罪人:但以理书9:20说:“我说话、祷告,承认我的罪和本国之民以色列的罪……”(但9:20)这是因为我们越是靠近上帝的光,就越能察觉到自己的不完全。

在《喜乐的泉源》一书的第3章中,我们读到:“上帝荣耀的一线光芒,基督纯洁的一束光辉,假如透入人心,便会使每一处污秽都清晰可见,并显明人品格中的缺欠和软弱,……他一看到救主圣洁无疵的品格,便厌恶自己。”

顺从之能力的应许

《圣经》中充满了:“又宝贵、又极大的应许赐给我们,叫我们既脱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,就得与上帝的性情有份。”(彼后1:4)

以下仅列举其中几处:

“你要细察那完全人,观看那正直人,因为和平人有好结局。”(诗37:37)

“然而,靠着爱我们的主,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。”(罗8:37)

“感谢上帝!常率领我们在基督里夸胜,并藉着我们在各处显扬那因认识基督而有的香气。”(林后2:14)

“凡靠着祂进到上帝面前的人,祂都能拯救到底。”(来7:25)

“那能保守你们不失脚,叫你们无瑕无疵、欢欢喜喜站在祂荣耀之前的……”(犹1:24)

“因为上帝救众人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,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,在今世自守、公义、敬虔度日。”(多2:11-12)

那些拒绝相信我们可以过得胜生活的人,本质上是在指责上帝残忍且不公——因为他们认为,上帝要求我们去做不可能做到的事,然后又因我们没有做到而惩罚我们!

这好比一位父亲要求他年幼的孩子去摸天花板,当小孩子踮起脚尖竭力想要够到3米高的天花板时,父亲却一巴掌将孩子打倒在地,并咆哮说:“我让你去摸天花板,你竟敢不听我的!”

我知道,这是一幅丑陋的画面。

但假设我让我的小孩子去摸天花板,而当他竭尽全力、伸长手臂,试图完成这件不可能的事时,我轻轻俯身,将他抱起,让他触碰到目标。这才是圣经中所描绘的上帝!在上帝的每一条命令中,都蕴含着顺从这条命令所需的内在能力。

例如,上帝说:

 “你们要圣洁,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上帝是圣洁的。”(利19:2)

 “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,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。”(彼前1:15)

请注意上述两段经文中“要”这个字。当上帝创造世界时,祂说:“‘要有光’,就有了光。”(创1:3)当耶稣洁净患麻风病的人时,祂说:“你洁净了吧。”那人就洁净了!(太8:3)

同样,当耶稣说“你们要完全”时(太5:48),那使我们成为完全的能力,就蕴含在上帝所说的“要”字之中。

我知道,当上帝要求我们过圣洁的生活时,这似乎难以企及,但请记住,当上帝要求我们不乘船也要渡海时,祂要么会分开海水,要么会使我们能够行在水面上。

请记住,耶稣曾说:“离开我,你们就不能作什么。”(约15:5)保罗补充道:“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基督,凡事都能作。”(腓4:13)

完全的爱

那么,基督徒的完全,其真正本质是什么呢? 

查考马太福音的5章43-47节,我们看到,耶稣是在讲爱仇敌。当我们读到第48节,耶稣说:“所以,你们要完全,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”时,就可以清楚看出,祂所讲的是完全的爱。

路加福音6:36进一步印证了这一观点,耶稣在那里用不同的方式表达了这一思想:“所以,你们要慈悲,像你们的父慈悲一样。”这里的“慈悲”原文是怜悯,也就是爱。

那么,什么是基督徒的完全呢? 

就是完全的爱,也是完全的慈悲。

完全的爱体现在甘心顺服上:“你们若爱我,就必遵守我的命令。”(约14:15)例如,沙得拉、米煞和亚伯尼歌爱上帝胜过自己的性命,宁愿进入火窑,也不愿拜偶像而违背祂的诫命,使祂蒙羞。

但以理宁愿进入狮子坑,也不愿羞辱祂的上帝。虽然这种爱并不常见,但它是真实存在的,并且是所有信徒都可以达到的!这就是重生之心对上帝至高无上的爱,一种被圣灵充满的生命。

对得胜的信心

罪不仅仅是某一次过犯,而是一种生活方式。在耶稣拯救我们之前,我们是罪的奴隶。在耶稣拯救我们之后,我们或许仍会偶然跌倒,但“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。”(罗6:14)对于基督徒而言,曾经,是罪在我们心中的宝座上掌权、无法得胜,如今,我们若让耶稣坐在心中的宝座上,成为我们的主,则罪就不能再辖制我们。

“所以,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,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。”(罗6:12)

这并不意味着,一个真正的基督徒,就不会犯错。圣经中有太多例子说明他们确会犯错。这就是为什么约翰说:“我小子们哪,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,是要叫你们不犯罪。若有人犯罪,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,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。”(约壹2:1)

然而,过失应当是例外,而非常态。“品格并不表现在偶然的善行和过错上,而是表现在日常言行的倾向上。”(《喜乐的泉源》第7章)

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,乔纳森·韦恩赖特将军被日军俘虏,关押在集中营中。他受到残酷对待,外表看起来像是“一个破碎、被压垮、绝望、饥饿的人”。最终,日军投降,战争结束。一位美国陆军上校来到战俘营,亲自向这位将军宣布:日本已经战败,他已经自由,并恢复了指挥权。

韦恩赖特听到这个消息后,回到自己的住处。在那里,他遇到了几名日本守卫,他们像往常一样开始虐待他。然而,韦恩赖特心中依旧回荡着盟军已经胜利的消息,于是他挺直了一米八二的身躯,威严地宣告:“我的最高统帅已经打败了你们的统帅。现在我在此地掌权!这是命令。”从那一刻起,韦恩赖特将军便掌控了整个战俘营。

韦恩赖特将军从更高的权柄那里领受了命令,并凭着信心照着那命令行事,以致那命令成为现实。他不再承认那些折磨他之人的权柄。

同样,当我们接受这个真理——耶稣已在十字架上战胜了魔鬼,如今已经掌权,且拥有“一切权柄”,并永远与我们同在——我们便能真正得享自由!  

“凡从上帝生的,就胜过世界;使我们胜了世界的,就是我们的信心。”(约壹5:4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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